是什么阻礙了自然氣候解決方案的實現?
瑞德·艾爾斯·巴特勒
Mongabay網站
2025年7月14日
印度尼西亞蘇門答臘島占碑省的哈拉潘雨林樹冠,由瑞德·艾爾斯·巴特勒/Mongabay提供。
從重新造林和農林業到濕地恢復,自然氣候解決方案長期以來一直被譽為減少溫室氣體的低成本、高效益途徑。從理論上講,到2030年,它們可以提供超過三分之一的氣候緩解能力,從而將升溫幅度控制在比工業化前水平高2℃以下。但在實踐層面卻停滯不前。由美國科羅拉多大學博爾德分校的希拉里·布魯姆伯格領導的一項全面的新研究揭示了原因。
研究人員利用來自135個國家/地區的352篇同行評審論文,對實施自然氣候解決方案的2,480個記錄在案的障礙進行了分類。障礙不是生態方面的。相反,是人自身方面的:資金不足、信息不完整、政策無效和公眾質疑。作者寫道,結果是技術上可行與政治、經濟或社會上可行之間存在著巨大的“實施差距”。
分析發現,“缺乏資金”是全球最常被提及的制約因素,近一半的受訪國家都認為這是制約因素。然而,它很少單獨存在。大多數地區都面臨著一系列相互關聯的障礙。不同類別的制約因素經常同時出現,使困難更加復雜:治理不善會侵蝕信任;不感興趣源于不明確的好處;技術知識受到官僚主義混亂的阻礙。
這些模式因地區和干預類型而異。例如,重新造林項目因公平問題而面臨特別嚴格的審查,尤其是在全球南方,那里的土地使用權不安全和歷史不公正根深蒂固。農林業和濕地恢復經常難以應對設計和監測的復雜性。與此同時,盡管草原和泥炭地途徑很重要,但它們仍然沒有得到充分研究。
這項研究最引人注目的見解可能是空間方面的。同一聯合國次區域內的國家往往具有相似的約束條件,比更廣泛的發展區域更甚。這種地理集群表明了一個機會:超國家合作,如果資源適當并適應當地情況,可以比孤立的國家努力更有效地應對共同的挑戰。
至關重要的是,作者認為零碎的修復是不夠的。由于大多數國家平均面臨7個不同的制約因素,其中許多制約因素來自不同領域,因此必須采取綜合和跨部門的有效解決方案。適應性管理(一種基于反饋的靈活方法)可能會有所幫助。通過確定自然氣候解決方案項目生命周期的每個階段出現的障礙,有可能設計出不僅在技術上合理,而且在社會和政治上可行的干預措施。
作者認為,自然氣候解決方案仍然具有巨大的潛力。但要釋放這些潛力,就需要少關注樹木生長最好的地方,而更多地關注人們可以讓它們茁壯成長的地方。
按地區劃分,自然氣候解決方案實施的最常見限制。圖片由Brumberg等人提供,2025(CC BY 4.0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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